2014年3月10日周一下午,我校德育工作例会如期举行。2013年12月27日,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<>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>的决定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通过,于3月1日施行。<<>
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条例,以及相关修改、增加、删减项目,由我校德育陆浩勤副校长牵头,在全校德育工作例会中由学生处金玉林主任组织学习保护条例内容。在学习中,德育干部们都认为,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,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,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。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,用心去和学生交流,用爱去和学生沟通,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,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,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,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。
学习结束,陆校长希望德育干部们贯彻落实此次保护条例,在组长会议上组织班主任学习,在班会课上让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。让老师们懂得,教师,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,诲人不倦的精神,用严于律己、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,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,去照亮学生的心灵,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,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。

学生处
2014-3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