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13级教学的总体安排,各课程总评成绩采用以下评定方式,请各位任课老师根据班级学生实际情况遵照执行。
1、有平时成绩、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学生,总评按平时30%、期中30%和期末40%来评定。
2、有平时成绩、期中考试成绩,但无期末考试成绩的学生,总评按平时40%、期中60%来评定。
3、因实训教学安排等无期中考试成绩,亦因提前顶岗实习等无期末考试成绩的学生,总评成绩的评定100%依据平时成绩。
4、因实训教学安排等无期中考试成绩,但是有期末考试成绩的学生,总评按平时40%、期末60%来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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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2015年6月10日